加拿大大麻食品和外用商品合法化

加拿大大麻食品和外用商品合法化

10月17日是休閒大麻合法化屆滿一周年的日子,也是大麻食品合法化正式上路的開始,包括大麻飲料、餅乾、潤膚露等都將可在市面上銷售販賣。

根據加拿大衛生部的數據,消費者最早應該在12月中旬可在實體商店或網路商店看到這些新式的大麻產品,因為生產商在開始生產和銷售產品之前需要修改其許可證,而分銷商將需要時間來購買和獲取產品。

對於食品規定,每個包裝中所含大麻的精神活性成分THC不得超過10毫克。規定還限制使用一些會讓人過度消費並會增加疾病風險的成分,也限制不能推出對兒童具有吸引力的大麻食品。

大麻諮詢公司CannDelta Inc.行政總裁波德瑞(Sherry Boodram)表示:「例如大麻餅乾需要包裝好,其包裝要是可防止孩子隨意開啟的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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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包括洗劑和其他化妝品在內的大麻外用劑,每個容器最多允許加入1,000毫克四氫大麻酚。含大麻萃取物的膠囊每個最多10毫克,每包裝最多裝100毫克(例如,10粒膠囊各含10毫克)。

除了包裝要做到位外,法規還規定公司不得對產品做出健康聲明和其他承諾。例如,局部用產品不能宣傳其軟化皮膚、撫平皺紋、增強指甲或恢復頭髮生長的能力,除非生產該產品的公司已通過臨床試驗驗證了這些說法。

與去年10月將乾燥大麻合法化一樣,大麻食品和外用大麻的銷售方式由省政府決定。任何想要購買大麻產品的人在亞省和魁北克都必須年滿18歲,在所有其他省和地區必須年滿19歲。

同樣值得注意的是:除了由albertacannabis.org或O​​ntario Cannabis Store等省級經許可的網站之外,從任何網路購買大麻仍然是非法的。

因為電子煙已經產生一些疾病危害的案例,所以加拿大也警告含有大麻萃取物的電子煙會有潛在風險,建議消費者如果出現咳嗽、胸痛或呼吸急促等症狀,請尋求醫療幫助。波德瑞說,含有大麻的電子煙在美國屬於違法產品。

转载自:星岛日报